【资料图】
1、营业的性质是商事关系的存在形式,实体意义营业是商主体的存在形式,表现为营业财产以及各种有价值的事实关系总体,是以商号、营业范围、企业财产和员工等要素组织形成的营利功能体;营业使商人与民事主体相区别。
2、企业的营业性质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性质。
3、扩展资料:基本含义:"营业"一词有两个含义。
4、一为主观意义,指营业活动,即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连续的、有计划的、同种类的活动(行为),一为客观意义,指营业财产,即供进行营业活动之用的有组织的一切财产以及在营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事实关系的总体。
5、营业中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资产)与消极财产(负债),如各种不动产、动产、无体财产、债权等,所谓事实关系则包括专有技术(诺浩)、信誉、顾客关系、销售渠道地理位置、创业年代等。
6、客观意义的营业可以作为转让、租贷的客体,所谓营业转让中的营业即指此意,至于营业自由中的营业则指营业活动。
7、营业与企业两词区别不大,企业一词基本上相当于客观意义的营业一词,各国商法中多用营业一词,营业自由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则,中世纪里,由于受行会制度的限制,营业是不自由的。
8、法国大革命后于1791年即以法律宣布营业自由原则,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多在宪法中规定之,营业自由包括开业自由、停业自由、交易自由,但在现代国家里,营业自由不是绝对的。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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